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案课例>>政治>>正文
 

专科报考全指南:出路如何 热门
教育部官员:鼓励大学生多渠道筹
应试教育阻碍创新人才培养
何故冷热不均 关注四川142所院
北京市审计报告:北影、二外等4
四川:违规强制学生买保险 教师
大学宿舍床单被褥今后由学生自
低龄考生频叩名校 少年大学生引
大学生你为什么这么受不了“扫
杭州“西点”教育受追捧 教师鞭
"高校哈证族"一暑假要考5张证 
大学毕业生“死守”岗位拥挤的
北大限客清华游客陡增 清华表示
钟秉林:光有钱堆不出一所好大
校长带头“扫荡”3天抢光“并校
中国承诺让每位被录取贫困大学
海南高分考生竟弃本科而争“落
半年合同期竟有半年试用期 大学
"示范性高中"全国创办逾10年 遗
入学自掏腰包买桌椅?教育局称
更多>>

文章查询

  
 
  

初二政治—犯罪与刑罚
作者:   发表时间: 2006-7-26 14:57:15   文章出处: 网络

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识记犯罪的三个特征,我国法律责任的种类。了解刑法、犯罪及应受到怎样的惩罚。

能力目标  

学习用对比的方法认识主刑和附加刑,在探究活动中,逐步培养探究学习的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学习犯罪问题的有关知识,知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教学重难点
犯罪的基本特征既是本节课的重点,又是本节课的难点。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投影一)

某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姚某因对车队领导不满,于某年1月10日上午11时许,驾驶华沙牌小轿车从天安门广场纪念碑西侧,向北高速冲过密集的人群,撞在金水桥上,致使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金水桥汉白玉栏杆撞毁一段,轿车被撞毁。姚某的上述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4条和第115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姚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问:

姚某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吗?为什么?

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依据是什么?

姚某所造成的损失是出于故意所为,这说明什么?

(设计些问题的目的:(1)在温故中引发学生对本节课要学习的内容的思考;(2)使学生从对案例的讨论中把握本课时的内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姚某实施的上述行为,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罚,所以不再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是犯罪行为。姚某所造成的严重损失是出于泄私愤的故意所为,说明姚某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

导入新课

本节课我们来学习犯罪、刑法、刑罚的关系问题。

讲授新课

二、犯罪与刑罚(板书)

1、什么是犯罪(板书)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板书)

(2)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