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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让政府学校家长承担起各自的义务
作者: 晏扬   发表时间: 2006-2-23 9:03:00   文章出处: 工人日报

    据新华社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于22528日在京举行,会议将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等法律草案。来自《新京报》的报道说,此次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亮点包括:义务教育是否由收费逐步向免费转变,义务教育经费是否由地方负责、以县为主省级政府统筹转变,经费是否由在预算中与其它经费混为一体向单独列项转变等。

 

  上述讨论内容,可谓都是为了将义务教育经费落到实处,实现全免费的义务教育。一直以来,针对义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家庭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现状,人们频频发出义务教育到底是谁的义务的诘问,而答案都是一致的———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这种说法从法律的层面讲自然没错,但若从更为宏观的社会层面来看,义务教育又不仅仅是政府的义务。总体来说,实行义务教育是政府、学校和家长三方共同的义务。

 

  政府在义务教育中应当承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为义务教育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上。事实证明,充足的经费保障是实现义务教育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这一点,义务教育只能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离开了这一点,义务教育不仅无法成为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石,而且可能会进一步拉大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机会差距和贫富差距。强调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强调的是教育经费保障之于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

 

  学校在义务教育中应当承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将免费落实到位以及提高教育质量上。在义务教育经费逐步得到保障、学校不缺钱的情况下,一方面,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名目的乱收费便都失去了借口,中小学校不能成为营利机构;另一方面,以前一些中小学校的教育质量较差,一个能说得过去且令人同情的理由便是学校缺钱,学校缺钱所以师资条件差、教学条件差、教育质量差。当义务教育经费得到保障之后,这些理由同样不复成立。

 

  家长在义务教育中应当承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允许、鼓励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上。实际上,在一些贫困地区,近年来出现了中小学生辍学率不降反升的迹象。个中原因,除了一些家庭经济困难、供不起孩子读书外,有些家庭即使供得起也不愿让孩子读书,宁愿让孩子早早外出打工挣钱,读书无用论有所抬头。一些家长的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说已经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没有承担起作为家长应当承担的对于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希望这种现象能够随着免费义务教育的实行而逐渐得以扭转。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读得起书,关乎社会正义和公平;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关乎人才培养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在政府有望承担起义务教育之义务的情况下,学校和家长也应该承担起各自的义务。总之,推行义务教育,需要政府、学校和每个家长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