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动态>>正文
 

福娃伴我迎奥运
温家宝强调:发展农村教育今后
陈至立看望百岁院士魏寿昆并致
教育部向重点学校、重点班亮出
教育部《意见》:不得改变义务教
教育部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教师
江苏通过“七个到位”把职教资
评论员文章:以实际行动实施好
胡锦涛: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
新的理念统领义务教育发展
聚焦新义务教育法:二十年的跨
欢欢喜喜迎开学
陈至立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周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从严
专科报考全指南:出路如何 热门
教育部官员:鼓励大学生多渠道筹
应试教育阻碍创新人才培养
何故冷热不均 关注四川142所院
北京市审计报告:北影、二外等4
四川:违规强制学生买保险 教师
更多>>

文章查询

  
 
  

教育部向重点学校、重点班亮出“红牌”
作者: -   发表时间: 2006-9-5 8:43:00   文章出处: 中国教育报
    针对目前重点校、重点班屡禁不止的问题,教育部日前出台的《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要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

  《意见》指出,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而以各种名义在校内设置的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举办。《意见》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意见》指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审批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加收费用。